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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解答物业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41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王丽王荣洁)一直以来,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就好像是一对“冤家”,有许多理不清的问题。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也一直是沈城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沈阳房产服务热线(www.syfc.com.cn)于9月14日下午,专门邀请了市房产局物业处长吴德仁,就沈城市民关心的物业问题,进行网上答疑。

  小区秩序乱谁管?

  一位斗姆宫社区的居民向吴处长投诉,小区像个菜市场,每天从早到晚,摆摊卖菜的、卖水果的遍布小区。到了晚上,又狼烟四起,烧烤熏得居民难以入睡。而小区的物业对此却根本不管。

  吴处长表示,目前这样的问题,单单是物业公司的确管不了。小区的物业公司通常是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户服务,对于以上的现象应该进行劝阻和制止做解释工作。如果劝阻和解释不听,应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而对于小区内的秩序问题,应进行综合管理和整治。开发商前期选聘物业公司合适吗?

  有市民反映,不少楼盘的开发商都大力宣传入住小区后,业主会享受到如何如何优秀的物业管理。但事实上小区的物业由哪个公司负责应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决定,由开发商直接介入或者直接指定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做合适吗?

  对此,吴处长表示,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公司属于前期物业管理范畴。沈阳市规定,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如果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组织广大业主对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评,如果认为服务的比效好,还可继续留用,也可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要获得2/3业主的同意,就可将物业公司炒掉再行选择新的物业。

  小区内车丢了,物业管不?

  小区内车被盗了,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管理及赔偿责任?如果承担的话,应该按什么样的标准来对业主进行赔偿呢?

  对此,吴处长表示,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有合同约定的,就应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就不负赔偿责任。

  因此,吴处长提醒广大居民,进住小区时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一定要详细。否则等到问题来了,就不好解决了。

  特别提示9月21日(下周三)15:00-16:00,沈阳房产服务热线“直播间”将邀请市房产局市场管理处钟杨处长,为市民现场解答房产交易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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