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专科补录23日开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41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宁)2005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9月23日还有一次补充录取的机会。9月14日,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辽宁省部分专科(高职)院校将集中进行补充录取,考生填报补录志愿的时间为9月23日至24日,补充录取工作仍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报名条件:凡是参加2005年高考未被录取,以及经学校批准已办理退档手续的考生,
录取原则:补录与正常高考录取一样,也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普通类专科(高职)一批次补充录取在院校原录取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各院校原录取分数线随补充录取计划同时公布。普通类专科(高职)二批次补充录取按学校的补充录取计划及考生的补充录取志愿,在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三校生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录取办法与正式录取相同。其中,普通类专科(高职)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补充录取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重新划定。补录时间:9月20日,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录取计划下发各市招考办,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http∶//www.lnzsks.com)上公布。 9月21日,各市、县(区)招考办公布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录取计划。 9月23日至24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录取志愿。 9月26日至28日,集中进行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录取工作。记者电话:888116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