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违规经商合同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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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张松通讯员扬杰)汉滨区一乡政府干部违规参与经商,与一家企业发生合同纠纷,被起诉到法院。日前,汉滨区法院根据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判决双方所签订合同无效。 去年7月,安康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与汉滨区一乡政府干部汪某签订了收购1000吨香橼的合同,并向汪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汪某仅向银松食品公司提供了588.342吨香橼,
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汪某系国家公务员,其与银松食品公司签订收购香橼合同谋取利润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禁止公务员经商的规定,故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银松食品公司要求汪某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汪某手中剩余的定金应予返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