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买来配方制毒品 刺鼻臭气暴露窝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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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31 桂龙新闻网 | |||||||||||
昨日中午,该案在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成都首例制造“K粉”的毒品案件。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当场查获的1700毫升含氯胺酮的溶液是否应认定为毒品展开了激辩。 “聘”大学生索取配方 昨日,该案在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 只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林某和陈某分别来自广东潮阳和深圳,操着一口广东四川话。根据公诉人出示的被告人供述,2004年9月,林某和陈某从广东来到成都,准备买卖“K粉”。经多次联系,他们也没能找到货源,两人于是决定自己制造。为获取配方,他们在人才市场打着“聘用”生物制剂人才的幌子,通过“笔试”、“面试”,从一名化学专业的大学生那里获取了制造“K粉”的配方。 随后,林某以彭大梭的名义租用了红星路一号桥边的水岸丽舍0808号房间,用作配制“K粉”的作坊。林、陈二人在网上查询到制造氯胺酮的基本工艺流程,并在网上订购了12公斤配制“K粉”的主要原料盐酸亚胺。 氨水臭气暴露毒品加工厂 林、陈二人万万没有想到,制造“K粉”时散发的氨水气味暴露了他们的毒品加工厂。 昨日,记者采访了去年12月9日晚参与排查“气味”来源的水岸丽舍保卫人员林某。他告诉记者,2004年12月初,水岸丽舍有几层楼的08号房业主反映,时常会闻到阵阵刺鼻的氨水臭气。接到反映后,小区物管对各楼层的08号房进行了排查。当来到8楼的0808号房间时,小区物管人员发现房间内摆放着多种玻璃器皿和化学药剂。随后,小区保卫队长易某带领5名保卫人员拦住当时正准备外出的林某和陈某。 林某当时称,“我们只是在做化学实验”,并笑着向保卫人员递上中华烟,但遭到拒绝。警惕的保卫队员一边控制住站在电梯口准备离去的林、陈二人,一边派人下楼拨打110报警。林某慌忙从包中取出一叠百元大钞往保卫队长易某手中塞,但再次被易某拒绝。 随后赶到的青羊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当即对现场的粉末进行了封存送检。根据陈某的交代,警方随后在泰安路陈某的出租房内查获700克含氯胺酮的白色粉末和1700毫升含氯胺酮的淡黄色液体。 庭审焦点:半成品是不是毒品 庭审中,林某和陈某为自己做了有罪辩护,1700毫升含氯胺酮的淡黄色液体如何定性,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据陈某的辩护律师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梁光术介绍,1700毫升氯胺酮溶液重1500克左右,如果全部认定为氯胺酮,加上警方查获的700克含氯胺酮的白色粉末,总量就超过2000克,这意味着被告人至少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林某的辩护律师四川众友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成锐认为,控方并没有对查获的1700毫升氯胺酮液体进行鉴定,不能将其认定为等量的氯胺酮。 对此,公诉人拿出了公安机关曾经做出的一份鉴定结论:该液体含氯胺酮。因此,无论是半成品还是成品,都是毒品。法庭经过10分钟的合议之后认为,此前公安机关所做的鉴定合法有效,驳回了辩方重新鉴定的请求。 整个庭审中,林陈二人说话时思维清晰,背着的双手不断掰着指头。 来源: 成都商报 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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