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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骑出车祸引发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41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84686500热线报道】金陵晚报记者 姜静 实习生 黄大章

  借别人的车子,可没骑多远就出了车祸,双方为赔偿车子的费用发生了纠纷。

  市民周小姐告诉记者,她朋友向别人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刚骑出去没多远,就发生车祸,车子毁坏严重,人也受了点轻伤。经警方调查处理发现,责任在另一方。在警方的调
解下,肇事者赔偿了800元。车主买的是一辆二手车,购买时花了350元。根据这个情况,朋友拿出350元赔给车主,可车主不同意,坚决要求将肇事方赔偿的800元全部给他。这让周小姐的朋友不能接受,明明车子只花了350元,为什么要自己将800元全赔给他呢,而且自己也在事故中受了伤,也需要治疗。

  记者为此咨询了君悦律师事务所的俞伟宁律师,俞律师表示,借车人和车主之间存在借用关系,借车人在使用车子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时,由借车人按照车子的价值足额赔偿。周小姐朋友的这种情况,只需要赔偿车主当时买车的费用350元即可,和肇事方赔偿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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