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骑出车祸引发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4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84686500热线报道】金陵晚报记者 姜静 实习生 黄大章 借别人的车子,可没骑多远就出了车祸,双方为赔偿车子的费用发生了纠纷。 市民周小姐告诉记者,她朋友向别人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刚骑出去没多远,就发生车祸,车子毁坏严重,人也受了点轻伤。经警方调查处理发现,责任在另一方。在警方的调
记者为此咨询了君悦律师事务所的俞伟宁律师,俞律师表示,借车人和车主之间存在借用关系,借车人在使用车子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时,由借车人按照车子的价值足额赔偿。周小姐朋友的这种情况,只需要赔偿车主当时买车的费用350元即可,和肇事方赔偿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编辑 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