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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公司致歉 陈之伟将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3: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昨天,在开庭前,“绿色食品系列诉讼”的被告之一——弋阳大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向陈先生递去一纸《致歉函》,陈先生表示接受致歉,准备撤回对这家公司的诉讼。

  据陈先生的诉状称,今年8月9日,他在厦门利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购买龟峰牌“蔬菜年糕”、“紫红薯年糕”等产品各一包,几种食品均有标注绿色食品的编号。他先后要求
商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书,二者均无法提供。陈先生认为这几种食品没有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商家与厂家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应该承担“退一赔一”共23.20元的民事责任。

  生产厂家——弋阳大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致歉信中写道,“经查,由于我方管理上的疏忽,致使该批产品包装错装包装袋”。该公司称,其年糕有绿色食品标号,而“蔬菜年糕”、“红薯年糕”还另有标号。“在此我们向您承诺,今后加强管理,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且我们将及时更换所有误装产品并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该公司欢迎陈先生继续关心和监督他们的经营。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促进企业整改的目的已经达到,不日将会撤回对该公司的起诉。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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