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淫秽表演者被定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4:40 今晚报 | |||||||||
本报讯本市首例因组织淫秽表演被提起公诉的案件,昨天由东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康某因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组织淫秽表演罪”是刑法修订后出现的新罪名,此次是本市法院对该罪名的首次适用,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被告人康某,女,31岁,四川省农民,自原籍来津谋生。出于金钱的诱惑,今年4月间
经开庭审理及核实证据,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公共场所组织他人多次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且属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马新 魏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