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劫匪将路人拉上车用手铐铐住后搜身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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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1:11 信息时报 | |||||||||
昨日,白云区法院对17名“两抢”分子公开宣判,其中最重的获刑20年。陆明杰 摄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马丽莎) 利用面包车,将路人强拉或者诱骗上车,随后竟用手铐将路人铐住,在车内搜身抢劫,两次作案共抢得6万余元的财物。 昨天上午,在白云区太和镇文化广场,白云区法院对17名“两抢”分子公开宣判。现场有3000名群众旁听了宣判会,再一次掀起了“剑兰”专项打击行动的高潮。据了解,17名“两抢”分子均参与了6宗情节严重的抢劫案件,除1人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余均获刑1
据介绍,张跃锋等5人曾利用面包车多次抢劫。去年,10月2日早上,他们驾乘面包车到三元里街电车总站附近,见路人郭某、邬某经过,立即下车强行将两人拉上车,随即掏出准备好的手铐将郭某铐住,用封口胶将邬某捆绑,将他们带往人和镇,在车中抢得两人12000元及三星牌手机2台、银行卡3张,并逼迫两人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他们又从柜员机中取出现金15000元,再由隋洪礼等到商场刷卡消费12387元。 今年1月3日中午,张跃锋等人又驾乘面包车到窖口客运站附近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他们借卖手机为名,将苏某骗上车,用手铐将苏某铐住后,抢得现金15000元及手机3台、戒指2枚、玉坠1个等物品。 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跃锋、张学峰、王德全、隋洪礼抢劫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侯现申在假释期满后5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上述5人分别被判处8~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000元到20000元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