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证件签注两天办结半个月来2000余台湾居民享受新政策便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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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6:0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震通讯员龚宣)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台湾居民办理证件签注新政策已于9月初正式在我市实施。新政策的出台,已有2000多名台湾居民享受到由此带来的便利。 为了方便台湾居民来往祖国大陆出入境及在祖国大陆居留,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公安部适时推出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对台湾居民来
(一)台湾居民在祖国大陆期间,签注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又不能及时出境、申请停留延期的,按不同事由受理、审批、签发相应的来往祖国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 (二)扩大了多次来往祖国大陆签注签发范围。 (三)放宽来往祖国大陆签注有效期限和有效次数限制。 (四)简化台湾居民在祖国大陆居留手续。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在祖国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来往祖国大陆签注。 据悉,我市警方承诺,台湾居民申请证件签注,符合条件的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作者:记者陈震通讯员龚宣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