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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在校学生轮奸少女后拿走其身份证留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8:0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周雪莲 通讯员 徐世燕) 5名10多岁的少年为筹措上网费,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实施了盗窃、抢劫、轮奸的恶行。一张被歹徒用来留作纪念的受害少女身份证,让他们露出了马脚。9月6日,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谢强、袁明、代易、罗扬、刘兵同是永川某职校学生,因为有酷爱上网的共同爱好,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年6月,为无钱上网苦恼的几个人盗走学校的两台电脑主机,换得
了1600元赃款。之后,又盗走永川某房地产公司的液晶电脑一台,换了2000元钱。7月22日,袁明、刘兵、谢强3人在永川市汇龙大道附近抢劫一名中年妇女的手提包,还用尖刀将对方手臂划伤,获得赃款200元。7月29日凌晨1时许,永川某高校学生小灵打工下班回宿舍的途中被袁明、刘兵、谢强3人持刀轮奸。8月2日上午,袁明、刘兵在街上被一名被抢受害者认出,双龙派出所民警迅速将两人擒获。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谢强、代易、罗扬也随后落网,几人对其犯下的恶行供认不讳。正当民警全力寻找受害少女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刘兵身上揣的一张身份证正是受害少女的。原来袁明、刘兵、谢强3人作案后,刘竟然拿走受害少女的身份证作为“纪念”。(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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