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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搬出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9:4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昕)8月30日,本报社会新闻版《老娘跪求法官让儿搬走》一文,报道了79岁的张老汉和老伴因和同住一屋的四儿子儿媳矛盾重重,遂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从属于老两口的房屋中搬走。昨天记者获悉,原被告已就此事达成协议,儿子儿媳从父母家中搬出租房居住,老人自愿每月给儿子儿媳资助200元房租费。

  昨天,记者从碑林区人民法院获悉,庭审后,老人和儿子、儿媳在和睦的气氛中自愿
达成了六条协议:双方同意从协议达成之日起,儿子儿媳从老人的房中搬出,但老人的孙子仍和老人一同居住;念及儿子困难,张老汉和老伴自愿每月给儿子房租资助200元;张老汉和老伴同意,在他们百年之后,将其所属的71平方米的单元房所有权归四儿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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