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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措施推进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2:12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延军)从市教委获悉,教育部批评天津等8个省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执行不力后,本市多项措施出台。截至9月12日,全市已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52.28万元,1055人受益。

  据介绍,本市将采取十项措施确保完成国家助学贷款任务,其主要包括:各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各高校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责任人制度”,确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
为直接责任人;加强银校全面合作,市教委将加大银校合作的督办力度,确保高校新增业务与农业银行合作;要求部分老政策下就在农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采取有力措施,对违约情况进行适当补偿,协助银行降低风险;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市教委对各校国家助学贷款进展情况、与银行合作程度、是否采取强有力措施降低违约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相应奖励和处罚措施等。

  据悉,天津地方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与各高校正在全力以赴地紧张工作,确保9月底之前完成2004至2005学年度所有符合贷款条件学生的申请、审批与发放工作;加快2005至2006学年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使2005至2006学年度的贷款年底之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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