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回春”执结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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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2:12 今晚报 | |||||||||
本报讯本市河东法院执行庭近日五下镇江,克服重重阻碍,将被执行人114万元款项扣划至法院,使一件沉积了两年半之久、被认为是“死案”的案件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天津冶金工业总公司于2003年3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镇江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拖欠的债务,案件执行总标的高达144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河东法院执行法官于同年4月6日到镇江执行,双管齐下,在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189平方米房屋的同时,又不辞辛
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申请人心急如焚。为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申请人便向法院申请领取了债权凭证。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又两次下镇江,但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是办理了查封房屋的续冻手续。 今年6月13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因被执行人的土地拆迁,其上级单位镇江物资资产管理公司与拆迁土地所在地的镇江市城乡建设投资中心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该物资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土地拆迁款860万元。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为确保将财产顺利执行到案,于当日便赶到镇江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法官发现该土地拆迁款已经给付镇江市物资资产管理公司,于是法官立即将此情况报告院领导,后经同意,追加镇江市物资资产管理公司为被执行人,随即冻结了其银行存款170余万元,包括执行欠款、利息诉讼费和执行费等。 今年8月5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申请人114万元。8月10日,执行法官第5次到达镇江,将114万元款项扣划到法院。至此,一件沉积两年多的“死案”“起死回生”,圆满执结。 (孙启明 王琪 耿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