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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机票到手还会涨价?两家售票点说法大相径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南航广州营业部最终认定不用补钱,并向客户道歉

  本报讯记者彭卫、实习生倪壁东报道:40天前在一家售票点结清票款拿到4张机票,40天后却被另一家售票点告知机票加价,必须补钱,否则将无法登机。近日,忿忿不平的侯小姐找到本报投诉。

  售票点通知机票加价

  据侯小姐回忆,8月5日,她通过朋友在南航中山八路机票售票点买了4张9月24日广州飞上海的飞机票。因为提前45天以上订票,这4张CZ35239航班的机票打了4折,她的朋友当场交了钱并取了机票。9月12日,因为要多带一名婴儿,侯小姐在南航府前路售票点补订一张飞机票。售票点的工作人员看了她之前的票说,根据南航总售票处广州营业厅的最新文件,到上海、北京的机票不得低于4.5折,侯小姐必须补交差价,否则将通知机场方面拒绝侯小姐9月24日登机。

  两家售票点说法不同

  记者打电话到府前路南航机票售票点询问。售票点的工作人员对根据什么加价表示不清楚。但是她们一致肯定,加价是新文件规定的,侯小姐的4折票纯属中山八路售票点卖错票所致,侯小姐必须补钱。记者致电中山八路售票点,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版本。该售票点负责人称,他们已经重新检查了侯小姐的机票,确定没有出错,请侯小姐放心;如果出错要补交钱的话,他们会同侯小姐联系,即使联系不上可以通过机场,在侯小姐登机之前补交差价。别的售票点没有权力要求侯小姐交钱。

  最终确认机票不用加价

  到底侯小姐该不该补钱呢?律师何筝君表示,在侯小姐交钱并取得机票的时候,侯小姐就已经和航空公司达成了运输服务的契约,并且契约即时生效。无论航空公司是否有最新的文件规定,侯小姐都有权拒绝补钱,如果航空公司以此为理由不让登机,侯小姐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航空公司索取机票票面价值的双倍赔偿。昨天下午5时多,侯小姐打电话告诉记者,南航广州营业部给出了最终答复:到上海、北京机票不得低于4.5折的规定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侯小姐此次完全不用补钱,要求补钱完全是府前路售票点个别员工工作失误所致。南航为此向侯小姐道歉。(子琦/编制)āā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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