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分家 小镇居民忙“离婚”》后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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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0:43 东亚经贸新闻 | |||||||||
本报讯(东亚记者 王阳 文/摄)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了西新镇分户、离婚者突然增多的消息后,长春市拆迁办工作人员昨日表示,涉及到房屋补偿时,2004年8月1日之后分户办理房证的,按照之前的房屋初始登记补偿。昨日,绿园区常务副区长安然通知相关部门,要协调土地、规划部门从根源上杜绝假离婚的现象。 派出所不再拥挤
16日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西新镇派出所。此时派出所内仍然有办理分户手续的村民,但已不像前几天那样拥挤。 记者询问了现场的村民,他们都表示是正常分户,有的是儿子结婚盖了新房,有的是子女面临出国。记者在现场调查发现,昨日办理分户手续的村民,没有突击离婚的。 居民都回避离婚问题 村民们告诉记者,“以前没有这种想法,最近听说办房照要单独的户主,很多人都来(分户)了,所以我们也来办理。”当记者提到有人突击离婚,想分户获得更多补偿时,村民大都摆手说:“不清楚他们是怎么想的。”有的直接转身离去。 记者随后来到西新镇东山村,向村民询问近日离婚者的状况,但是村民都回避这个话题,要么推说不知道,要么就将记者拒之门外。 办理离婚先认真核实 长春市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根据有关规定,拆迁时涉及到房屋面积补偿的,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产权面积确认。但是2004年8月1日后办理的房照,即使是分户后产生的,也要按照房屋的初始登记计算,不会增加补偿金额。 昨日,安然告诉记者,“根据绿园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统计,这几天,西新镇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村民明显增多。考虑到西新镇部分地区将划归工业园区,因此不排除有人假借离婚想多得补偿。” 安然已经通知有关部门,近期西新镇村民来办理离婚手续时,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先讲清假离婚的危害,消除一些群众的错误思想。还要进行调解,核实要离婚的才能办理手续。此外由绿园区民政局与土地、规划部门进行协调,在审批时认真对待,杜绝假分户多得利的情况。 (东亚经贸新闻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