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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送还,“2500元酬金”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4:41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杨明

  钱包丢在出租车上,司机将失物送还,本是件值得称道的事儿。然而,围绕着“2500元酬金”,双方却闹得很不愉快。昨天,记者采访了这起发生在哈尔滨市的“感谢费纠纷”。

  据失主广东人陈先生讲,12日10时许,陈在道里区康安路乘出租车回宾馆时,询问司机去吉林如何乘车,司机称可开车送他们去,单程收费不到400元,并给陈留下电话号码。11时30分许,陈发现钱包不见了,包内有现金2500元,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于是给出租车司机打去电话,对方当时称正送客,没有看到陈的钱包。

  不多时,陈再次打电话给司机,表示包内物品很重要,“没有身份证坐不了飞机,只要能找回钱包,里面现金无所谓!”没多久,司机来电话称找到了钱包,并驾车来到陈所在宾馆,钱包内除现金外其他物品均在。

  见司机已把包内现金拿了出去,且自己也说过“只要找回钱包,现金无所谓!”陈向司机表示,包内

银行卡都挂失了,自己身上没有了钱,和同事还想去吉林,司机称可免费送他。当天18时许,陈乘坐这辆
出租车
来到吉林,下车时,由于身上仅剩150元退房钱,陈和司机商量能不能给他300元钱,让他找个宾馆住下,结果遭到司机拒绝。陈感到气愤,于是投诉到哈尔滨市有关方面,当晚,司机打来电话表示歉意,陈要对方返还1000元,司机不同意,要和陈面谈。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这名出租车司机。据他讲,陈承诺包内现金全部作为酬金,并亲手将这2500元交给了他,他见陈为人“敞亮”才送陈去的吉林,陈要300元钱时,他认为,陈应守承诺不该往回要钱,并表示,像陈这样出尔反尔,四处投诉,“早知道,就不还他钱包了,实在是犯不上!”

  这名司机所在公司负责人表示,已责令司机向陈先生道歉,并就陈的投诉做好沟通和协商。

  目前,市出租车管理处就此事已展开调查。 (“新闻110”线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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