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酒店门前“飞” 该找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5:4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 王锦)花了13.58万元买回一辆“伊兰特”轿车和朋友去“西安金海岸酒店”吃饭庆贺,谁料1个多小时后,停在该酒店门前道沿下的新车不翼而飞,找酒店赔偿时,酒店保安说没有这辆车的印象,报警后,警方让自己与酒店协商。9月16日上午,西安王西九先生向记者诉说了这件窝心事。 王西九说,4天前,他从北京“伊兰特”轿车厂家以13.58万元购回一辆新车
13时30分,他们吃完饭出来后发现自己银灰色的“伊兰特”不见了踪影,向保安询问时,对方说似乎没有印象,由于刚买回的新车还没来得及挂车牌,购车的所有手续都放在车里,在一时与这名保安说不清的情况下,他向公安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报案。民警做完笔录后说这辆车暂时找到的希望可能不大,但最好由自己与“金海岸”交涉。 鉴于缺乏确实在“金海岸”门前停车证据的情况下,王西九先生希望当时停在他前面的黑色“红旗”轿车与停在他后面的红色“福莱尔”轿车司机能帮他作证。 关于该车在“金海岸”前的道沿下丢失一事,该酒店是否有赔偿的义务?赔偿有何标准,本报将做进一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