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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购物班车成运管盲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13 黑龙江日报

  近一段时期,哈市各大超市商场为了方便顾客推出了免费购物班车,此举不但火了商家,也方便了很多市民。可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客运形式,它究竟属于城市客运,还是单位通勤呢?如果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呢?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购物班车辐射整个市区

  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市的几大超市发现,家乐福、大福源、新一佳、沃尔玛等大型连锁超市都建立了自己的购物班车车队,而且规模越来越大。这种免费的乘车方式很受乘客欢迎。一些居住在边远小区的市民,过去一个月也去不了一次超市,如今成了超市的常客。

  据了解,起初这些超市仅有几台免费购物班车,后来精明的商家发现班车乘客日渐增多,开始成规模地开辟此项业务。记者在大福源门前看到,超市为免费购物班车专门开了停车场,可以停放十几台大客车。记者在专用停车场的调度室了解到,目前这家超市已经有近20台免费购物班车,辐射整个哈尔滨市区,每条线路有6~8个班次,每隔1~2个小时一班车,站点几乎和公交站点一模一样。沃尔玛、家乐福也都拥有数条辐射哈市各区的班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哈市各大超市的购物班车已经超过了60辆,每天运送人员超过2万人。公交车质疑免费购物班车

  从表面看,免费购物班车带来的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但也有一些人对购物班车提出了质疑。一位公交车驾驶员对记者说,这些免费购物班车对于公交车影响很大,因为一些购物班车将站点设立在公交站台上,抢走了很多公交客流。一位出租车驾驶员说,免费班车免费拉客是为了到超市消费,钱还是让超市赚去了,却不交任何费用,这对于我们营运车辆十分不公平。

  哈市公交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适用于免费购物班车,所以不属于公交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记者随后又咨询了哈市运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免费购物班车没有经营收费行为,不能算是营运车辆,还属于企业自用行为,类似通勤车。

  购物班车乘客如何维权

  记者从哈市消协了解到,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没有适用于免费班车的规定。超市为消费者提供的是免费交通服务,乘客乘车时不具备消费行为的特征,即使发生纠纷,也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乘坐免费班车,不享有乘坐公交、出租、长途汽车的权利。这样看来,在免费购物班车上的旅客一旦发生事故,自身的权益很难维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免费购物班车最早出现于上海的各大超市,但目前已被禁止。在南京也曾经出现过乘客在免费班车上摔伤后,商家拒绝赔偿的事情。有关人士表示,哈市的免费购物班车也需规范管理。(生活报)

  作者:王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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