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撞成植物人受害人状告驾车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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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只因四下无人便闯红灯,谁料却和过路口的小轿车撞个正着,致使车内四人轻伤,一人重伤现在成了植物人。两个肇事司机均声称由于路边的广告牌遮挡了他们的视线,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昨天,涉及这起车祸的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以及广告牌所属单位坐在了江宁法院的被告席上,受害人孙红向他们索赔130余万元。 孙红和李松的日子本来很平静,两人做着蔬菜批发生意,盖起了两层小楼,儿子学习
交警部门认定康明斯大货车闯红灯负主要责任,轿车过路口未减速负次要责任。手术后28天,孙红苏醒出院,身体慢慢康复。10月份,孙红可以下地走动了。然而,今年2月7日,李松回家叫了几声,孙红却丝毫没有反应。李松一看不对劲,赶紧将孙红送往医院,但孙红最终还是因为颅内感染引发癫痫导致脑缺氧,成了个植物人。 为了帮妻子治疗,李松花光了所有的钱,还借了别人的钱,他说,哪怕有一线希望,他都要给妻子治。为了索要医疗费,李松把两车的司机和车主都告上了法院。庭审中,杨俊说由于旁边的广告牌遮挡了自己的视线,他根本看不见从左边过来的大货车,再加上前方又是绿灯,他这才没减速开了过去。 货车司机赵成的话与杨俊的如出一辙。他说,当时他自东向西穿过路口时,看到前方红灯亮着,但是他四下观察了一下,都没看到有车辆行驶才决定闯信号灯,没想到到了路中间撞上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由于两个司机都声称,广告牌遮挡了视线,矛头一下子指向了广告牌的主人南京某热电公司。 该公司的代理人坚称广告牌的设立没有任何过错。她说,该广告牌是经过规划部门许可的,公司也是按照标准和规格在路边设立的。再者,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也明确了事故的责任,两辆车的违章行驶才是这起车祸的根本原因,与广告牌丝毫没有关系。因此,热电厂既不能作为本案的被告,也没有赔偿的义务。 然而,孙红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路边广告牌的设立,不仅需要规划部门的许可,还需要公路部门以及市容部门的许可。但是,该公司仅仅通过规划部门的许可而没有其他两个部门的许可,就是违章建筑。并且,即使是按照规划部门的许可,广告牌也需设立在离公路15米的距离,事实上广告牌离马路只有一两米。这个长25米,高6米的弧形广告牌正好将十字路口的东南角视线封得死死的,成了司机的盲区。此案将择日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江研 双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