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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手推车撞伤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09 解放日报

  手推车突然撞向顾客

  消费者余先生一家三口日前在本市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被数十辆手推车撞伤,为此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万余元。

  余先生诉称,今年7月2日晚8时10分,他携妻子和不满周岁的女儿在超市购物。当他们
乘上二楼往三楼的自动扶梯时,两名工人正在自动电梯上往上推组成一串的四五十部购物手推车,突然这串手推车自上而下向电梯上的消费者冲来,把十多名消费者撞倒。余先生和妻子的脚趾破裂、双臂划伤,身体多处部位挫伤。幸亏当时他反应快,看见手推车撞来,立即一把抱起婴儿车中的女儿,结果婴儿车被撞变形。

  事故发生后,超市用出租车将受伤的消费者送到普陀区中心医院诊治。据消费者了解,事故原因是两名工人在推手推车时突然卡住,由于工人用力过猛,导致手推车撞到电梯护栏后反弹,致使手推车反向滑落。

  事发当晚,余先生与超市代表在公安派出所接受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于是余先生一家向法院起诉。

  店家已采取补救措施

  昨天,该超市保安部主管谢先生向记者作了解释:当晚受伤的消费者只有7名,发生事故的手推车只有20部。当时两名工人在往上推手推车时,有消费者急冲冲地从一边擦肩而过,造成手推车被撞而卡住,但此时电动扶梯仍然在往上运行,造成后面7名消费者措手不及,撞上手推车而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超市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救治措施,由店长向每位消费者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损失。其他5名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但余先生没有接受赔偿条件。谢先生表示,对余先生提出的赔偿1万余元的要求,超市不能接受。超市已聘请律师到法院应诉。

  消费场所需重视公共安全

  记者了解到,本市大型消费场所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如顾客被自动扶梯卡伤、货物从货架掉落砸伤顾客等。不久前,甘女士带儿子到本市某大型超市购物,在排队等候付款时,将儿子放坐在身边的护栏上,突然护栏断裂,甘女士的儿子受轻伤。

  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表示,大型消费场所人口流动量大,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公共安全。

  本报记者 马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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