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卖淫女惨遭泄愤民工勒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1:18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党小军 冯保 特约记者 冯忠海) 9月4日,火车站附近一出租屋内突发凶案,一名卖淫女在性交易中被人勒死然后被劫走财物,接到报案后城关刑警大队第七中队立刻展开侦查,经过十余天的奋战,终于将歹徒抓获。当警方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在记录她内心世界的日记里,也有对完美爱情的期待,也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那份真情感人肺腑。

  案发:卖淫女裸死出租屋 

  9月4日零时54分,城关刑警大队第七中队值班室内电话铃声大作,值班副中队长宋兰军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火车站轮胎厂附近的一家属院发现一具女尸,有外伤。

  接到指令后,宋副队长在立刻带领侦查员赶赴现场的同时向分局主管领导庞自来局长汇报了情况,并马上成立“9·04杀人案”专案组,由刑警七中队陶泉队长担任专案组组长,随后庞自来局长同法医、技术人员也赶到现场。

  案发现场在火车站东路308号302室,是一套普通的两居室,分东西两间,共有3张床。在靠东一间的双人床上有一具女尸,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表情非常恐怖。在死者的身上盖着一床厚厚的棉被,办案人员揭开棉被发现女尸一丝不挂。在靠床头的地面上扔着一团卫生纸,卫生纸的下面有一个使用过的

避孕套,但在不远处却扔着两个撕开的避孕套包装纸。两间房内都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后经了解,死者苟某,24岁,陕西宝鸡人,是某发廊的卖淫女,6月份因卖淫被桃树坪收容所收容,十几天前才离开收容所。据悉,该发廊的老板是一对湖南籍夫妇,租用的这套两居室就是进行性交易的场所。但是当民警对该发廊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夫妇俩已经不知去向。追凶可疑男子有特殊习惯在走访周围群众的过程中,一名目击者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非常关键的线索。

  9月3日晚11时30分左右,一对男女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先后向家属院走来,由于光线非常昏暗,两人的面容难以看清,但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引起了他的注意,这名男子的裤管塞到了袜子里面,这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是非常少见的。从这名女子的装束断定她是附近发廊的卖淫女,附近发廊的卖淫女一般都是采用在发廊谈价,然后到附近出租屋交易,而且两人一般都是一先一后,到地点后也不一起进屋,卖淫女会在附近继续徘徊片刻。

  4日零时30分,这名男子离开家属院,裤管仍然塞在袜子里,但手上多了一个包,此人拦了一辆

出租车后驶向火车站方向。

  专案组立刻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情况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根据这名男子“塞裤管”的习惯,民警们怀疑此人很可能是农民工,于是大家兵分几路,在对火车站广场附近的去新疆采棉的农民工进行排摸的同时对事发当晚过往火车站附近的民工进行调查,但一连两天没有任何效果。

  5日,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调整调查方向,先寻找发廊老板夫妇作为突破口。

  9月6日凌晨1时许,捷报传来,办案民警终于在景泰县一个采矿区的矿山上发现了灰头土脸的发廊老板夫妇,因其涉嫌收容卖淫女进行非法交易,民警即刻将其刑事拘留并带回兰州协助调查。抓捕12昼夜擒获嫌犯

  经发廊老板娘介绍,3日晚,一名1.70米左右的年轻男子来到发廊说要找一个小姐,老板娘上下打量这名男子,只见他头发杂乱,衣着破旧,裤管塞在袜子里,并且裤管上有不少油渍,感觉非常肮脏,操一口带着浓重地方口音的普通话,不由得怀疑其能否付得起嫖资。这名男子掏遍了周身口袋,只找到80多元钱,几经还价双方成交。

  该男子称必须先看一下地方是否安全,随后押了10元钱和卖淫女苟某去了出租屋。不多时,老板娘接到苟某的电话,称男子要求80元钱再加上一部彩屏手机进行两次交易。老板娘表示同意,但要求交易必须限制在一个小时以内。

  但一个小时过后,久久不见苟某回发廊,老板娘到出租屋一看才发现苟某全身赤裸,已经被勒死在床上,而苟某的

小灵通以及现金也已被劫走。

  根据老板娘提供的情况,民警初步认定这名男子就是杀害苟某的凶手,而且应该是来兰打工的农民工。

  经过走访,民警发现有两类人喜欢将裤管塞到袜子里,并且裤管上经常有油渍,一是蹬三轮的民工,他们塞裤管是为了避免裤管卷进链条中;二是搬运钢筋的民工。

  民警通过在性交易前后都习惯性地将裤管塞到袜子里的行为,进一步断定嫌犯就是以上两类人。为了寻找这名男子,民警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并且动用了大量现代化的刑侦设备及手段,13日终于了解到安宁区人民法院附近一工地上的农民工唐某与涉案男子的特征非常吻合,但当民警们赶到工地时却被告知唐某近期失踪了。

  15日下午,已经连续奋战了12个昼夜的民警们再度获得线索,唐某在东岗某新村的工地上打工,民警找到唐某后,在其身上找到了一部无卡无电的手机,民警又检查了唐某的床铺,当拎起唐某的枕头时一部处于关机状态的小灵通掉了出来,唐某见状立刻瘫软在地。审讯残杀无辜只为泄愤经查该小灵通正是死者苟某的,而且唐某的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完全一致,于是警方立刻对唐某进行了突击审讯。铁证如山,唐某最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令民警们非常意外的是唐某并不是因为嫖资发生冲突而杀害苟某的,而是他对卖淫女的一种深深的仇视。唐某交代,自己是东乡县唐汪乡人,20岁。

  2004年8月,他在红古打工时曾经找过一个卖淫女,对方不仅掳走了他身上的200元钱,并且纠集几名男子野蛮地殴打了他,自此他怀恨在心,决心伺机报复卖淫女。今年的9月3日,唐某休假,他从安宁工地坐车到西站购买了一根自行车的线闸,然后又到火车站附近找到苟某交易。

  就在进行第二次性交易时,唐某拿出了准备好的线闸将苟某勒晕,随后又将线闸打了个结将其勒死。

  唐某取回了嫖资,并拿走了苟某的小灵通以及50元现金,还将地上的避孕套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但一只避孕套被扔在地上的卫生纸掩盖没能带走。

  震撼:卖淫女痴情感人 

  唐某归案后,民警整理死者苟某的遗物,一件事让专于研究特殊人群心理的宋兰军副中队长以及张清明警官感到非常震惊。

  死者苟某虽然是一名卖淫女,但她已婚,丈夫在兰州打工,两人的感情非常好。

  经刑警队同意,记者翻看了死者的遗物,其中有一本苟某6月13日到8月15日期间写的日记,60多篇日记,几乎每篇都是以“老公”两字开头,日记里非常细致地描述了苟某对夫妇两人分离的无奈以及对将来的憧憬,她渴望经过两人努力的打拼,能拥有漂亮的房子、可爱的小孩……在一个偌大的信封里,装着一千多颗用纸叠的心,每颗心上面都写着丈夫的名字以及自己的愿望。

  宋副队长告诉记者,他曾问过苟某的丈夫是否知道苟某卖淫的事情,对方沉吟半晌后回答说知道,但为了生活和将来没办法。

  这件事情对苟某的丈夫震动非常大,原来以为卖淫女不可能有什么真情可言,但从苟某的遗物来看,她的生活全都围绕在自己身上。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