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债务夫妻协议假离婚 假戏真做丈夫人才两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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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2:0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中新网消息,夫妻俩为逃避债务,签订假离婚协议,丈夫将所有房产都分给了妻子,并经法院调解书确认,谁知两年后,妻子提起了侵权诉讼,要求丈夫迁出该房。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丈夫大兵迁出房屋。糊涂丈夫捧着法院的判决书,欲哭无泪。 法院经审理查明,家住通州市某镇的大兵与小平(均系化名)原系夫妻关系,1979年
2004年3月,已经离婚的大兵和小平因家庭事务发生矛盾,逐渐从口角发展到殴打。小平自然不是大兵的对手。无法忍受的小平想到自己已与大兵离婚,且现在大兵是寄住在所有权归自己的房子里,可自己反而要受到大兵的欺辱,遂于2005年4月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兵搬出讼争房屋。被告则认为对该房产,父母也有份额。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本案争议的楼房1幢,在2003年9月原、被告调解离婚前,经通州市房屋产权监理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属原、被告共有,并无他人份额。该确认房产权属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未被撤销、变更、或确认无效之前,其法律效力法院予以确认。2003年9月,原、被告调解离婚,对该讼争房屋进行了协议分割,归原告所有。原、被告虽于2002年12月达成所谓的“离婚协议”,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在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此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但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应予遵守。现被告离婚后仍居住在属原告所有的房屋内,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应予迁出。 通州法院判决后,大兵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大兵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