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为逃10元出租车费杀死的哥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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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5: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9月17日电(李远波、赵跃)安徽巢湖“6·9”杀人案日前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毛永仓被判处死刑。 今年6月9日19时许,被告人毛永仓为到巢湖讨要工钱,从家中携带一把尖刀,在安徽省无为县石涧镇酒后拦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巢湖。当车行至巢无路31KM+850M处(巢湖市银屏境内),因无钱付10元车费担心被打,便先下手为强,拔出尖刀从背后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永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惩。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毛永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害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6462.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