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声称没有性福欲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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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没有“性福”,感觉不幸福的陈某起诉要和丈夫离婚。近日,泗县法院以原告没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为由,判决不准予其离婚。 原告陈某诉称,2002年,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张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熟人关系骗取了婚前健康体检证明。在婚后一个多月内,张某以种种借口不肯与陈某同房,在陈某一再要求下,张才与之同房,此时陈某才发现张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但张反说陈某有病不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出张某逃避婚前检查、不能过夫妻生活,对其殴打辱骂等,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其离婚诉求不予支持。(梁木记者石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