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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少年仍未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8:35 每日新报

  中塔黄色信息台案“余音未了”张敬

  律师讲故事

  主讲人:明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仲凯

  在我讲述这个故事的前几天,晓东的母亲全珍女士打来电话,说执行还没有完成,信息台的老板仍然在通缉中。这个懵懂的少年,如果不是遭受到黄色信息台的侵害,他的人生肯定会是另一番模样。然而现在,即使是给他再多的赔偿,他本来美好的人生也必然是另一番景象了。

  在我们都谴责和鞭挞不法分子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到,是这个孩子,以他幼小的身心经受侵害为代价,换来这些结果。他引起了我们全社会对于青少年成长的关注。可是,受到关怀的同时,晓东还遭受到很多人的批评和指责,社会评价普遍降低。而尽管开庭是不公开的审理,但是晓东不想为外人所知悉的个人隐私却早已经众人皆知。我记得几年前我一边在法庭上激辩一边想,这是这个孩子所不知道的,全社会有这么多人在关注着这个孩子,我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期待着他能康复,同时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尽管再怎样也弥补不了他的创伤,但是,要求承担民事责任之外,打官司也是为了追求一个真理。

  三年来,我不知道晓东又度过了怎样的时光。

  多次见晓东却没能和他说一句话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晓东是在 2002年夏天。那个已经有一些遥远的夏天和往常一样的炎热。

  那一天是6月8日,我专程赶到晓东位于塘沽的家,那是一个离海河不远的宁静的小村。在那一天我接受了晓东的母亲全珍女士的委托,也是在那一天,我见到了晓东,眼前的景象令人心酸。在屋炕的一角,一个蜷曲着的身体面朝墙躺着,这就是晓东,晓东的母亲说,晓东以前是一个非常开朗健壮的孩子,自从这件事出来后,晓东就整日不说话,见到生人就害怕,听到电话铃声也害怕,原来健壮的身体已经瘦得不像样子。即使是后来开庭的时候,我都会时常想起晓东的样子,想起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那段时间总像有一块石头压在我的心里,让我心情无比沉重。

  晓东的家家徒四壁,甚至连院门都没有,在院子的角落里,有几只晓东奶奶养的羊,为了给晓东打官司,晓东家卖了好几只羊。

  从 2002年 6月 8日我接受委托到12月10日开庭,半年多的时间我和晓东接触了很多次,但是我却没能和他说一句话,我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记者一起采访晓东的时候,全珍女士告诉晓东,说我和记者都是晓东的远房舅舅。后来,我在庭审结束之后又多次去看望晓东,他依然不说话,受到惊吓似的蜷缩在那里,他的神情总是那么忧伤。

  黄色信息台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扫黄办”接到了一封孩子家长的举报信,在信中,母亲控诉了一家黄色信息台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大肆散布淫秽色情信息,教唆毒害青少年,以致产生严重后果,目前自己的孩子已经患上了严重的病症。

  治安总队的办案民警们看到这封孩子家长的举报信,都十分气愤。录音带中是家长从电话中录下中塔信息台的部分黄色“信息”,那蛊惑的言语、模拟声响、淫秽、粗陋、肮脏、下流……成人都不堪入耳。有关部门迅速行动,2002年的5月30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举捣毁了这家黄色信息台。这家黄色信息台就是中塔信息台,这个勇敢的母亲是全珍女士,这个可怜的孩子,就是晓东。

  在昏暗的灯光下,在杂乱的桌子旁,很多话务小姐或者席地而坐,或者半躺半卧,有的甚至躺在被窝里,向电话另一端的人讲着不堪入耳的黄色笑话,或者照着黄色书籍念,甚至模拟性交的声音!她们还按照来电显示的号码把电话打到住户家中,再用各种手段让对方把电话打过来,以求增加电话费用。在被毒害的人中,有一个受害的孩子就是晓东。最终,黄台中有14人被刑事或治安拘留,但信息台的老板不知去向。

  事情是在 2002年寒假,晓东的一个同学在他家打了中塔信息台电话开始的。3月初,全珍发现家里的电话费竟达1100多元,都是信息台的话费。她问两个双胞胎孩子,老二晓东一下子就哭了,说:“妈别提了,都是流氓的事。”在家人的不断询问下,晓东才说:“我接听中塔台电话,里面一个女的问我多大,我说14岁,那女的说她也14岁,她问我你的‘小鸡鸡’有多大……她让我把电话打过去,说不打过去,她就把这事告诉妈妈,让妈妈打我……”晓东的爸爸带哥俩去洗澡,发现晓东的阴茎肿得老粗、红红的,他爸一见就哭了。全珍到学校了解晓东的情况,老师说,近来晓东精神不好,在学校也不下楼,不做操,精神不集中,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晓东辍学了。后来晓东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他不能改变自己的恶习依然手淫,喜欢收藏避孕套和女人的胸罩,他睡觉时喜欢把菜刀放在枕头下,说梦话和胡话。他一听见电话铃响就跑,怕见人,眼发直。全珍抱着自己的孩子痛哭,而这时候的孩子已经不再让妈妈抱,晓东惊恐地躲开妈妈,自己蜷缩着,呜呜地哭。

  提到晓东的病情,晓东母亲全珍总是泪流满面。“孩子现在脾气特别暴躁,稍有不顺,他连爸爸也敢打。让人心疼的是,他的双胞胎哥哥什么事都顺着弟弟,即使遭到弟弟的打骂也绝不还手,躲到无人处抹泪儿。更要命的是,晓东常莫名其妙地出现幻觉,比如正平静地躺在床上,他突然间起身,冲到外面大嚷大叫,样子特别吓人。大夫说,他得的是精神偏执症。”全珍是个没有文化的女人,可是全珍是一位勇敢的妈妈,全珍开始行动了。她找信息台,找打来电话的女人,她到通信管理局,她到精神病院……全珍跑了好几个月,可是没有进展,直到中塔信息台被捣毁。后来,全珍想,要找律师,要把这个害人的信息台告上法庭,不让其他的孩子再受毒害。

  晓东十四岁,“小姐”四十八

  当时晓东还不到14岁,而那个话务员刘某当时已经四十八岁了。由于采集证据的原因,我从录音带里听到过开心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但其说的内容却不堪入耳。这个将近50岁的女人,本职工作竟是一名教师,她在被劳教时头发已经白了,她在被劳教时说,“我当时只为了赚钱,根本不管每个通话对象是什么情况,只要他们能长时间打电话来,就算是少年当时我也不会拒绝。我和那个男孩儿通过几次电话我已不记得了,在电话里我像对待其他来电那样,跟他说黄色下流的话,我感觉他对性很无知但是又很好奇,为了让他经常打电话来,我就施展浑身解数,慢慢地把我所知道的黄色下流的话在电话里都说了。我真的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的儿子今年也才20岁,现在就算是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再干这种毁人前途的事情!现在我已经没有脸面回到社会,不知该怎么面对我的家人,尤其是不知该如何面对我的孩子。”

  我记得我在这个案件审理之后写过一篇文章,我想引用其中的一句话:“能不能对我们青少年的成长再给予更多的人性关怀?能不能在民事判决上勇于突破?能不能对我们社会上的更多的问题,多伸出一些勇敢的手和援助的手?”

  开庭了,宣判了———连晓东的哥哥都辍学了

  接线小姐是逃犯;幕后老板去向不明;黄信息其实可以锁死;中塔台还有分支;怎样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一时间,中塔信息台的案件,引发了人们的无限思索,尤其这个案件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30分》《今日说法》和《新闻调查》等栏目播出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而在法律方面,法学界也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信息台的老板可能涉嫌犯罪,可是“小姐们”该如何定罪。我国法律有“传播淫秽物品罪”,可是通过电话线传播的只是信息,不是“物品”,如果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就不能定罪;在民事方面,我提出了“误学损失费”的概念,这个提法能成立吗……

  2002年12月10日,这个轰动全国的案件终于开庭了。三个小时的庭审,紧张而有条不紊,几位审判员张弛有度。而作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个中甘苦,唯有自知。开庭时,我的身边就是晓东的母亲全珍女士,这是一位让人敬佩而勇敢的母亲,她曾经遭受冷遇,她曾经病倒,她曾经面临恐吓,但是她来了,坐在庄严的法庭。她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天下还有那么多孩子。她的面庞冷峻,但是,开庭时,她在叙述儿子的遭遇时,几次痛哭失声,开庭,她期盼很久了。

  2003年的元旦过后,案件宣判了。法院认为,第一被告广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亿美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信息台有传播黄色信息内容,且向原告传播黄色信息并唆使其进行相关模仿的行为,经过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证明,被告传播的黄色信息内容是原告发病的诱因之一,二被告传播的黄色信息内容与原告的受损伤后果具有因果关系。但原告晓东已满14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有相应的辨别能力,对多次拨打黄色信息电话也有一定过错。原告监护人由于疏忽监护,致原告长时间拨打黄色电话而未能察觉,亦应承担相应责任。两被告话务员为延长通话时间、谋取更多利益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黄色信息内容,属于主观故意,故二被告对原告的损伤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支持了我提出的“误学损失费”的概念,判决二被告对原告晓东的损害结果承担八成的赔偿责任,连带赔偿原告包括精神损失费、误学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56720元。判决有了突破,但为了孩子,全珍决定上诉,据说在开庭的前一天,有一个恐吓电话打来,说要给全珍家一颗子弹。

  2003年 8月13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中塔黄色信息台案”进行了二审审理。全珍出庭参加诉讼,并坚持了一审时80万元的索赔主张。但诉讼并没有给苦难的全珍一家更大的转机,晓东的哥哥因为弟弟的缘故,在学校里也受到同学们的冷落与歧视,因为心理压力太大,如今也辍学在家了。全珍说:“晓东已经没救了,现在老大也不上学了,难道这两个孩子都要像我这样一辈子种地放羊吗?”

  有一次我陪同上海东方电视台去采访,有这样的对话被我记录了下来:

  记者:你长大后要做什么?

  晓东的哥哥:挣钱,报答我妈妈。

  记者:你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晓东的哥哥:等官司打赢了,给我弟弟治病,治好病,和我弟弟一起上学去。

  新报记者张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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