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歹徒抢劫被打断锁骨 无钱住院泪洒病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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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8:1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9月18日讯(记者余家亮摄影报道)今天是我国传统佳节中秋节,真是万家团圆的日子,然而,海南某单位的见习生张小姐只能躺在出租屋简陋的床上,一声声地呻吟。一个月前即8月19日晚上,她在回出租屋的途中,遭到两名歹徒抢劫,头部被重物击伤,右侧锁骨被打断。因为无钱住院治疗,只能躺在出租屋里,听天由命。 记者今天走进张小姐的出租屋。因为长时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她显得极端虚弱。
张小姐叙述 黑暗中被歹徒勒住脖子 8月19日晚上10点30分许,我在海口市龙昆南路中国城站下了公交车后,朝佳宝花园走去,我租的房间就在这个小区里。 我当时背着一个肩包,包里面有一部手机、身份证、三张银行卡、钱包(装有几十元现金)等。我沿着大马路刚走过龙泉酒楼,突然听到背后一阵蹑手蹑脚的跑动。我正要回头看,突然一只胳膊就勒住了我的脖子,卡住了我的喉咙。 与此同时,对面一个男子冲过来,夺下我已经滑落到手臂上的挎包。我明白我遇到抢劫了,拼力反抗勒住我的手。这时我感到头上重重地挨了一下。抢走包后,勒住我的那只胳膊没有马上放开,而是再一用力把我摔倒在地,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苏醒后求摩的司机送回到租屋。 8月21日上午,经医院检查,我右侧锁骨中段折断,手术费用5000元左右。因没钱,我做了锁骨外固定后,回家躺着。 向单位求助 单位表示无能为力 张小姐是今年刚从海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6月15日起到海南某单位试用当见习生,该单位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发生抢劫事件时,张小姐正处于试用阶段。 被抢劫打伤后,她想到了自己工作的单位,希望能够获得帮助。然而,她所在部门的于主任告诉她,因为她还是试用的见习生,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对此无能为力。 于主任最后要她写一个补助申请,他再向领导汇报。9月16日,她打电话给于主任,问他申请补助的情况,他说单位没有能力帮助她。当天下午,于主任等几个同事来到出租屋看望她。 中秋之夜 受伤女孩很想回家 因为没有钱做手术,也没有钱住院,张小姐受伤后没有进行任何药物治疗,而是靠机械固定着锁骨断裂处。她从早到晚躺在出租屋里,靠毅力与病魔搏斗。 记者看到,张小姐的出租屋很狭小。屋里光线暗淡。一张床紧靠着墙壁,床上只有一条席子和一床毯子。 因为伤到了右锁骨和右臂,她时时被痛苦煎熬着。她自己不能躺下,也不能自己坐起来。不能吃饭,穿衣服也不方便。她的一个师弟和师妹得知情况后,帮她买饭,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她告诉记者,在这个中秋之夜,她特别想念爸爸妈妈。可惜她没有钱回家,家里的人也没有路费来海南看她。她说着哭了起来。 因为没有工作,加上治疗花费,张小姐目前生活贫困,只能靠借钱度日。她很窘迫地告诉记者,她现在身上只有100块钱了。她急切希望早点恢复健康,早点出去找工作。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受理此案的云露派出所。丁教导员告诉记者,派出所对张小姐被抢劫打伤案件非常重视,接到报案后立即勘察了现场,迅速立案侦查,目前此案已经移交琼山分局刑警大队打击两抢一盗刑警中队处理,正在侦查中。 作者:余家亮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