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大酬宾不开发票上了宣传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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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9:12 生活报 | |||||||||
本报讯 “饭店大酬宾,竟然将不开票的字样印到宣传单上,这不偷税漏税吗?”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 根据读者提供的新闻线索,记者在中宣街与宣化街交口附近看到,一位衣着饭店服务工作服的小伙子,正手握厚厚的一沓宣传单,向过往的车辆发放。
据了解,发宣传单的小伙子是金冠野生鱼馆的服务员,宣传单上写着“成本大酬宾,不打折、不开发票”的字样。 随后,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只要是经营活动,有营业收入就必须给顾客发票,以搞活动为由拒绝向消费者开发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