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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全国率先成立“企业商号保护协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9: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企业商号一旦被市场认同,便成为企业所拥有的巨大无形资产。但有不少知名企业的知名品牌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盗用”成为自己企业的名字,迷惑消费者。9月15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企业商号保护协会,该省知名商号将得到进一步保护。

  记者从15日举行的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协会成立大会上获悉,包括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在内的浙江500余家知名商号企业都是协会会员。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协
会将成为企业商号保护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协会可以组织调解商号争议,敦促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害;可以通过及时搜集、了解全国企业商号登记、使用情况,及时制止会员企业的商号受到不法侵害;可以通过商号自律管理,促使企业依法使用商号,防止恶意抢注等情况的出现。协会保护虽然缺乏强制力,但保护成本低、效率高、影响大、预防性强,对于保护

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悉,商号保护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纽带、桥梁,一方面可以宣传、普及商号法律知识,营造依法使用商号,诚信使用商号的良好风气;另一方面,协会作为全体会员(商号持有人)的利益代表,可以听取会员呼声,发现商号使用管理中制度性问题,并积极向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反映,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弥补法律漏洞,完善法律制度。

  与此同时,商号协会也可以通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控制,推荐社会公众公认的知名商号,确立其知名地位,并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激励优秀企业再接再厉,继续以信誉为重,以消费者利益为重,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创名、重名、保名”、“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商号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制度滞后,商号使用混乱是目前商号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当前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颁布的,10多年来,经济迅猛发展,但企业登记管理还是沿袭了以往以辖区为单位的管理模式,由此造成了不同地方许多企业重名的现象,也导致了不少小企业借大企业的品牌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

  浙江省工商局从2002年起就于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暂行办法》,开发专门软件,建立浙江省知名商号数据库,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对知名商号实行排他性保护,但该《暂行办法》只是行政规定,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在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企业

维权和政府部门执法都有法可依。据悉,商号立法已被列入浙江省人大二类立法计划,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沈雁 王怿文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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