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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赔光74万骗款流落他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1:44 南京报业网

  【南京报业网报道】一年轻少妇虚构事实并以高息为诱饵诈骗他人钱款74万元,用于炒股、打麻将、赌球,案发时所骗巨款已被她折腾得精光。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现年35岁的杨敏,原是南京化学厂的一名职工,后下岗。2000年5月,杨敏与大她1岁的徐某结婚。

  2002年2月,她听说别人炒股发了财,于是也心动起来。因手头没钱,杨敏就找到原单位的两位女同事,以丈夫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并承诺高息回报向她们借钱,两位女同事感觉杨敏人本本分分,同时对高息回报也心有所动,于是就借给她近20万元。在股市折腾一段时间后,投进去的钱赔得差不多了,杨敏期望炒股发财的幻想破灭。

  然而,杨敏并不死心,她又萌生了以“赌”致富的念头,她继续以同样的理由向他人借钱,并将“借”到的巨款用在打麻将和网络赌球上,寄希望以此来挽回先前的损失,岂料赌场上她又遭遇惨败。据她事后交代,用麻将赌博她输了10多万元,而在网络赌球上她则输了20多万元。截止2003年11月,被告人杨敏虚构事实,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用借款形式骗取其同事及朋友巫女士、胡女士等10人的人民币740000元。

  随着债主不停地上门要钱,杨敏开始东躲西藏,她手中的骗术玩不转了。

  徐某抽身、杨敏逃跑,债主们纷纷找到杨敏年迈的父母要人要钱,两位老人好言解释,认为杨敏早已自立,且其借钱与父母没有丝毫关系,希望债主们理解。

  与此同时,杨敏逃到了浙江省的临海市,过起了流浪生活,在那里靠做小生意为生,过着度日如年的日子。2004年11月24日,南京鼓楼警方根据侦察到的线索,将其抓获归案。

  杨敏归案后,警方通过银行对她的个人存款进行调查,结果没有查到她的存款,通过对她的其它状况进行调查,也没发现她有任何财产。这也就是说,杨敏所骗取的74万元已全被她花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敏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自庆 殷文静/来源:江南时报(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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