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枉背强奸罪名39年续:个人名誉无法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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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2:33 法制早报 | |||||||||
□文/图本报记者林碧琦 “39年的‘强奸’罪名使我的名誉完全被毁,给我带来无尽的苦难,甚至生命差点都没了,最终还不给恢复名誉,不予平反,我的损失谁来买单?”9月5日,海南文昌市东阁镇流坑村“村民”邢诒学又给记者发来传真,直陈内心的郁闷。
1965年,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在邢诒学所任教的小学召开大会,宣布他“强奸女学生”,是“坏分子”,开除出教师队伍。从此,“强奸”罪名的阴影覆盖了他的人生与梦想,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彻底淡出人们的视线。 在今年全国公安局长大接访的活动中,饱尝多次申诉失败苦果的邢诒学再次将遭遇向海口市委政法委书记、海口市公安局局长彭晓敏倾诉。随后海口市委政法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联合调查组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邢诒学具有“强奸和调戏女学生”的行为,邢诒学没有犯罪,但本案当时没有司法机关介入,故不属于“错案”、“冤案”,亦不存在恢复名誉的问题。 经历了三十九年的痛苦与耻辱折磨之后,得到海口市委政法委的重视,邢诒学以为这次他将得救了——背负了三十九年“强奸”罪的黑锅将被去掉,将获得平反,名誉将得以恢复。然而,调查组的结论却让他再度陷入失望的泥沼,郁闷无比。 “强奸”罪背了三十九年 邢诒学1960年毕业于广东琼台师范,毕业后先后分配到海口市第三中学、第九小学、第十三小学任教。他曾被评为“海口市优秀教师”。他的教案在海南公开发行,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他的公开课引人关注。 1964年开展的小“四清”运动中,邢诒学响应组织号召,向组织“交代”了他与女学生李翠容恋爱的“错误”。李翠容是他所教的六年级乙班的学生。 1966年1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市第十三小开会宣布: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已被划为“坏分子”,开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回家。 “当时在场的老师包括我在内,都不知道我强奸的是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强奸没有说,也没有给我申辩的机会。 ”第二天,邢诒学被一位持枪的人押至文昌公安局,随后一个人回到农村老家。 回文昌老家的第三天,邢诒学就开始买来钢板和蜡纸,刻写申诉材料寄往各级部门,均无音讯。 1973年的一天,万念俱灰的邢诒学灌了一瓶白酒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牛绳,到村里僻静处爬上一棵六米多高的树腰上准备了结残生,不料牛绳断掉,他从半空坠下,喉咙处皮肉被绳勒烂,但最终还是存活下来。1984年,在隐瞒真实年龄的情况下,45岁的邢诒学才得以与一丧偶中年女子结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坏分子”帽子被摘掉,邢诒学又开始了上访,试图洗清“强奸”罪名,恢复名誉,重返久别的教育战线。海口市教育局对“强奸”案当事人李翠蓉进行了调查,李翠蓉写信说明,所谓“强奸”案是她被办案人员逼迫承认的,手印也是被强行按上的,坚决要求推翻原案。但海口市公安局一直不予受理。 1986年邢诒学再度上访时,竟无意中从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工作人员处得知,海口市教育局曾对他的问题做过 “平反意见”,但在送往海口市公安局落实办盖章时,有关调查材料和“平反意见”竟被负责人丢到废纸篓里去了。邢诒学自此心灰意冷,再也无心上访。 直至今年7月18日,在全国公安局长大接访的活动中,邢诒学在老同学的陪伴下,带着沉积了三十九年的冤屈,从文昌来到海口,向在明珠广场接访中的海口市政法委书记、海口市公安局局长彭晓敏诉说了前尘往事。 邢诒学说了该说的话,递交了该递交的材料,提供了该提供的有关知情人的名字。彭晓敏书记随后指示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专案调查。 “受害女学生”的信 8月23日,在海南文昌市东阁镇流坑村邢诒学的家里,邢诒学向记者出示了一封证实他没有强奸女学生的信。“它是被一名有正义感的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档案室里找出来的。” 这封信写于1986年3月13日,寄自李翠容当时工作单位——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图书馆,是寄给“海口市教育局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同志”的。 信中说:“一颗(块)沉重的大石头,二十年来一直压住我的心脏,使我难过、自愧,这就是因为我的年幼无知,在迫供讯(应为“威胁恐吓”,下同)之下,抄写假强奸案材料,摧残了邢诒学老师。但更确切的,还应该是说调查材料的同志,由于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采取迫供讯手段所造成的结果。” 李翠容在信中说:“我1964年于海口市十三小学毕业,在市新华中学就读不久,调查邢老师材料的人找我来了,他们把我带进小房子里,有时把我带进办公室中,每天几次,有时我正在上课也把我叫去,每次轮流换人写材料,开始以软的口气说:‘组织是关心你的,你不要怕,邢老师强奸了许多女学生,她们都写材料了。邢老师强奸你多少次……’我害怕带哭地说:‘邢老师根本没有强奸我。’经过几天多次软硬兼施,我都实事求是地说:‘没有强奸就是没有,怎能硬叫我说是有呢?’” “后来他们换来的人更凶了,拍桌子,大骂喝道:‘你不承认,就抓你去广场开大会斗争,斗到你承认,我们问什么,只要你应个‘是’字就行了。’处在幼年的我,天天受恐吓,同学们常围着我,嘲笑我。当时我头脑乱极了,时常啼哭。在无法忍受迫供讯情况之下,我为了避开恐吓,安心学习,后来他们问什么,我都应一个‘是’字。幼小的我,当时以为说‘是 ’字就算完了事,谁知他们还强迫我按他们写好的材料重抄一份。我当时不肯抄,他们问:‘你为什么不肯抄?’我说:‘邢老师根本没有强奸我,我不能抄。’他们反问:‘那你为什么说‘是’。’我说:‘是你们强迫我说的。’这下子他们更凶了,拍桌子大声说:‘不抄,就不让你回家,抓你去游街。’(当时我真害怕他们抓我去游街)在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被迫抄假强奸案材料,但他们恐吓我的话,一句也不让我写上去。抄完后,他们大声说:‘盖上你的手印。’我害怕得脸色发白,不肯盖手印,结果他们之中有一个抓着我的拇子(指)盖了手印。这就是所谓邢诒学老师强奸我的由来。” 信的最后,李翠容说,关于否定假强奸案材料的问题,她曾三次向海口市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写过挂号信,但都得不到解决,不知何原因,现再寄去一封,希望邢诒学老师的假强奸案问题尽快得到落实。 174号档案 资料显示,海口市教育局档案室档案中,邢诒学的名字编号是174号。档案的内容除了“强奸学生案”当事人李翠容1986年写给海口市教育局落实政策办公室的信,还有邢诒学加入共青团的材料,他填写的干部登记表,他向党组织呈递的思想汇报,乃至平时教学、生活的思想汇报,及广东琼台师范毕业生分配工作登记本、广东琼台师范1960年中师毕业生成绩一览表等。 而记录邢诒学“强奸”罪名的,只有一张登记表,表上关于邢诒学的“一惯表现”,用的是“道德败坏,流氓成性” 等词语,但没有任何有关公检法部门的判决或意见,表上填写意见和签名的是当时“市小学第一支部”宣传员吴学义。 这张登记表上,称邢诒学的“错误”是“常借辅导学生学习,找学生谈话等方法为名奸污女学生,强奸幼女李翠容、林某某,调戏幼女19名,手段恶劣,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行为……” 档案被海南媒体第一次公开,事隔40年后的“错误”情况,邢诒学这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不仅“强奸”了李翠容,而自己还“强奸”了女学生林某某。而对于邢诒学的“罪行”,没有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记录。 政法委的结论 “没有证据证明邢诒学有强奸和调戏女学生的行为。”8月24日,在海口市委政法委办公大楼,邢诒学“强奸女学生”案联合调查组负责人、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邢建良说,调查组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客观地作出了这一结论。另外特别说明,本案当时没有任何一个司法机关的介入,故不属于“错案”、“冤案”。 邢副书记透露,调查组作出上述结论的原因有三:其一,当年学校调查人员找邢诒学谈话时,邢诒学一直否认有强奸行为,39年来一直申诉要求恢复名誉,所谓的“被害人”也否认这一情况,称当初抄写材料是被迫的;其二,接受调查组调查的16位知情人,包括邢诒学所在小学所属党支部领导及多位老师,都说没有听说邢诒学“强奸女学生”的事情;其三,所谓的邢诒学“强奸女学生”案件,从来没有进入过司法程序,公检法部门从来没有对邢诒学采取强制措施。 邢建良副书记说,根据邢诒学上访时的陈述,1966年1月17日晚,“市公安局和教育局联合开会宣布,我(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划为‘坏分子’,开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回家”,而调查组的结论却是,邢诒学被“清除出队”并非由于组织上强加了强奸罪名,而是因为他被划为“坏分子”。 邢副书记说,事实上,结合当年正在开展的“打击流氓犯罪活动”,针对一些群众的反映,组织上当时对邢诒学做过调查,但调查结果没能证明邢诒学有强奸行为。所以,邢诒学的事情一直也没有立案,如果曾经立案,公安部门肯定有档案留底。再说,如果组织上当年有确凿证据证实邢诒学强奸幼女,此事必定进入司法程序,以当时对此类罪行的判决来看,邢诒学肯定会因此坐大牢,甚至可能被判死刑。 调查组认为,邢诒学被划为“坏分子”,一是因为在当时“打击流氓犯罪活动”开展的同时,邢诒学恰好在“向党交心”的材料中,承认自己曾和一名女同学谈过3个月的恋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问题不是小问题,加上他的“地主 ”出身,很可能由此被划为“坏分子”。 调查组从海口市教育局存放的档案中,找到了1982年粤办发16号文,当时广东省教育厅给广东省委去了请示件,说明1964年冬至1965年春“打击流氓犯罪活动”中,由于采取的是群众性揭发检举,方法粗糙,扩大了打击面,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导致部分教师被隔离审查或停职反省。 邢副书记说,邢诒学本人提出来的“恢复名誉”要求,由于组织上没有强加给他“强奸”罪名,也不是因此清除他出队,因此不存在恢复名誉问题,调查结论已经表明邢诒学没有“强奸女学生”。有关邢诒学是“坏分子”的处理决定,如今已无从查找。尽管邢诒学与小学生恋爱本身有过错,但因为这样的过错被“清除出队”,这样的处理确实偏重,考虑到邢诒学的实际困难,组织上应予妥善解决。 邢诒学的意见 据悉,当年“打击流氓犯罪活动”是在教育系统展开的,从头到尾由海口市公安局牵头、指导工作,从各党支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队,配合调查。当时陈世全是海口市一小的第一支部书记,时任海口一小校长的吴学义是第一支部宣传员,时任海口三小教导的欧懿琼及黄秀容负责对女生的调查。 邢诒学的问题是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处理的,由欧懿琼和黄秀容负责调查。陈世全有一段时间被抽调去忙别的活,市小学第一支部书记的工作由吴学义暂时代理。吴学义在处理邢诒学问题的材料上填写了意见并签名后,即到广州治病,没有参加宣布处理邢诒学的大会,陈世全主持宣布大会,可他没有参加处理邢诒学问题的讨论,而欧懿琼,后来调回广东老家。 结合当时情况,邢诒学针对调查组的结论提出自己的看法,调查人欧懿琼和黄秀容被抽调到工作队后被派来的,以组织名义工作,是代表组织来的。调查材料由她们上报后,经过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讨论通过的。当时代理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一切工作的吴学义在登记表上作了意见和签名,说明案件是由组织处理的。当时由一名持枪的人先送我到文昌公安局,然后一个人回家。这一点说明,我这个案件与公安有关。 邢诒学还说,他被开除出队的理由是“强奸女学生”,犯有‘强奸’罪,现在却将理由改变为‘他是坏分子’,这是把事实模糊。” 邢诒学说,当年,调查人员调查时一概没有提起过“恋爱”和“地主”身份问题,宣布大会上也没有说明,所调查的问题只有一个,即“是否强奸女学生”。“现在以“坏分子”顶替核心理由,重新定案,避轻就重,淡化了旧案的定性,看轻了我所受的痛苦。” 本来看到些许希望的刑诒学再次陷入绝望之中:“看来,教师强奸案39年也难划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