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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不能这么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1:3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9日讯 近日,本报热线不断接到一些企业相关人士的投诉电话称,只因没在某媒体上投广告,其有关人员先是给他们打电话威胁要曝光,未得逞后,又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给企业“曝光”。

  某公司的山东市场负责人说,他们最近连续接到某媒体广告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如果截至XX日不在他们那里做广告,就给这家公司曝光。该负责人没有理会。没想在XX日后的
第二天,该媒体果然刊登了对该企业不利的稿件,而且“曝光”的内容十分牵强甚至失实。还有几家企业的负责人亦投诉称,他们最近也碰到过不少类似的事。

  “我们每做一次广告都是经过调研并再三权衡才决定的,是有针对性和充分考虑成本及效果的。再说在哪些媒体上登广告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别人没有权利干预。”一位企业人士说。但最近某些媒体的广告人员,在拉广告过程中使用的语言和做法,显然有着不正当竞争甚至违反相关法规的嫌疑。

  针对这种现象,有关法律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市场经济中,媒体之间、广告商之间存在竞争是正常的,但这种竞争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如果通过上述手段来争取广告客户,显然就属于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和其他媒体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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