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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摔成骨折迁怒城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49 新闻晨报

  晨报通讯员严剑漪记者毛懿报道城管队员清早突击检查违章摊贩,谁知四处逃窜的小贩将买菜的方女士撞倒在地,导致其左股骨颈骨折。方女士一怒之下将摊贩和城管大队告上法庭。浦东新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被告陆某赔偿原告方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类费用共计1.5万余元,方女士要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去年2月,52岁的方女士从浦东新区某菜场买菜出来,恰逢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携街道协管员对马路乱设摊进行市容整治,正在该处无证设摊卖菜的陆某一见城管队员的身影,立即扔下摊位转身逃窜,慌乱中与正常行走的方女士撞到一起,方女士当场倒地哀叫不止。经医院治疗,方女士左股骨骨折,前后花去各类费用1万余元。

  方女士表示,虽然自己是陆某撞倒的,但城管大队在执行职务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其不当行为与陆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她的受伤,所以城管大队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陆某无证设摊,在城管大队正常执法时,恶意逃跑逃避执法,导致方女士人身损害,其主观过错明显,应全额赔偿经济损失。而城管大队在正常履行职务过程中,面对拒不接受处罚恶意逃跑的摊贩进行必要追击并无不当,而且方女士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在执法上存在不当,所以城管大队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存在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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