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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板旧习俗八旬老人要捐遗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4: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死后要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给国家科研单位进行医学研究,为更多的病人服务。”当今年79岁的资中县明心寺镇村民王治华说出自己死后要将遗体捐给内江市医科学校的决定时,人们被老人的这种做法震动了。

  八旬老汉:听收音机萌发捐遗体念头

  “我昨天已经去县卫生局办了申请。”王老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虽然近80高龄,但他精神矍铄,说话中气十足、条理清晰。据王老先生介绍,他一生坎坷,当过染匠,在酒厂做过杂役,当过兵,做过炊事员和铁路搬运工。少年和青年时期受尽折磨吃尽苦头,眼看生活稳定下来了,病痛又接踵而至。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收音机里听到了浙江一名老人死后将遗体捐给国家供医疗研究的事例,这让他也萌生了捐赠遗体的念头。

  眼看自己年事已高,眼睛也越来越不好使,在没有告知家人的情况下,王老先生独自一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遗体捐赠的相关手续。“我希望在完全失明前把事情办妥。”王老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自己为什么要捐遗体,王老先生说,各种各样的病痛伴随了他一生,也折磨了他一辈子。他常常想如果哪天医学能攻克这些病痛的话,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受他现在的苦了。铺张浪费的传统婚丧嫁娶是老人极力反对的,这也是他坚持捐赠遗体的另一原因。王老先生认为自己的做法,既减轻了子女的负担,挑战了旧风俗,又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家人:毫不知情但尊重其决定

  直至记者走进王老先生家的那刻,其家人仍被蒙在鼓里。听记者说明来意后,大儿子王任远疑惑地说:“没有听到他讲过哦,他昨天外出,我们不晓得他要干啥子。”

  当记者问起大儿子王任远对父亲捐赠遗体是否同意时,“这个很难说,害怕邻居骂……”还没等王任远说完,王老先生就接过话,“哪里会不同意呢?新的事物在实施中总有障碍,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是对的。要想办法冲破这种障碍!”听父亲这么说后,王任远不无担心地说,“我尊重父亲的意愿,但只能代表我。现在兄弟(老人二儿子)不在家,害怕他不同意。”

  县卫生局:老人的做法让人感动

  “老人写自愿捐赠遗体的申请时,他还反复强调说申请书上应该写‘自愿’和‘无偿捐赠’,太让我震惊了!”说起王老先生,资中县卫生局副局长刘世明就赞叹不已。据刘世明回忆,当日王老先生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爬上6楼,走进他的办公室说:“我想在自己死后把遗体捐给内江医科学校搞科研。”听完王老先生的来意后,在卫生战线上干了几十年都没有遇到这类事件的刘世明感动了,立即联系内江医科学校并为老人办理捐赠事宜。

  医科学校:

  教学科研需要新鲜遗体

  内江医科学校校长何谦告诉记者,虽然办校至今已经有46年历史了,但是像王老先生这种自愿捐赠遗体的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人体标本是教学必不可少的,学校尸体标本极其有限,如果没有标本的话,学校就很难完成教学要求。何校长表示,他对王老先生的义举表示赞赏,他代表学校向王老先生表示感谢。由于这是资中也是内江医科学校首次面对遗体自愿捐赠者,所以一切捐赠事宜还在进一步办理和完善中。

  记者手记

  捐献遗体在发达国家已经是一项普遍性的公益事业,在我国虽提倡了很多年,但捐献者甚少,而王老先生这位79岁的农民却身体力行地成为了“先行者”。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很多和王治华年龄相仿的老人几乎都有这样一种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己没有选择处理权。然而,在两个历史背景下的王治华竟然会产生捐赠遗体的想法,而且正将想法付诸实践,确实难能可贵。但愿王治华老人的这种举动能让更多的人受到启发,加入到自愿无偿捐献遗体的行列,为医学科研作出自己的贡献。

  上海:遗体捐赠有法可依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01年3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该条例规定,自然人生前有意愿的,可委托执行人执行遗体捐献,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同事、好友等,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街道等机构。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近亲属可全部或部分捐献其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文/图记者高冰洁实习生谢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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