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为五分硬币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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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5:57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大连9月19日电(记者凌原)“五分硬币不是钱吗,再说这是昨天找的啊,怎么到今天就不好用了呢?”9月19日,为了4个五分的硬币,肖大伯据理力争,终于赢得了“胜利”。 肖大伯今年70岁,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前天他在家附近的红旗街道一家便利店买卫生纸,店员找零时给找了4个五分的硬币,当时肖大伯虽觉得有些零碎,但还是收下了。然而
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便利店负责人主动找到了肖大伯,并向他表示了歉意。 记者从银行部门了解到,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妨碍人民币流通,分币是可以存储的,当然也可以用来付费,消费者是有权利将分币用于货币流通,经营者则无权拒收人民币。(来源:时代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