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喝发霉饮料当场呕吐 消费者领取300元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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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6:0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秦艺洲)一瓶生产日期为今年2月8日的饮料,瓶盖、瓶口均已发霉,消费者喝下后,当场在商场呕吐。9月19日,经工商部门调解,这位消费者无奈领取了商家、厂家一起赔偿给他的300元。 当事人王先生介绍,9月16日上午9时许,他与已怀有身孕的妻子一同到位于桂林市丽君路的“好又多”超市,各买了一瓶不同品牌的饮料,他买的是某企业生产的“果蔬多”。
几名代表来后,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生产饮料要经过诸多环节才到消费者手中,出现这种现象是瓶盖氧化的结果。这位工作人员劝其找相关部门检测,如果确系他们企业承担的责任,他们会按程序理赔。王先生听其建议后,先后拨打了工商、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电话。记者赶到现场后,丽君工商所的两位执法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初步协议:由商场方面派人带王先生到医院看病,并为其先垫付费用。 当天下午1时,王先生电话告知记者,医生初步诊断他是“急性食物中毒”,建议他带着饮料到市疾控中心检测。而他到该中心“投诉受理”处咨询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按国家规定,一旦饮料开了盖就不好检测,他们担心有人故意放异物入内。最后,工作人员答复:他们近期内将派人到该商场检查这批饮料。 作者:秦艺洲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