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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别错过“年金”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6:2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9月 19日讯(记者谷朝明)企业别错过首批“年金”申报机会。今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试点期间每年于4月底前和9月底前两次受理申请,首批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据了解,企业申报试点时须提供如下材料:企业年金试点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
印件;近三年(含申报当年)企业应缴已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和企业应缴已缴税款情况;企业章程;企业近 3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以及发展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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