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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电!如此收费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6:43 北方晨报

  鞍山市房产管理局:此做法无法律依据

  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9月17日,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1034栋约20户居民家先后被房产物业的工作人员掐电,理由是居民未交公共部位的维修费。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个别不欠维修费的居民家也被掐了电。

  房产单位掐电收维修费

  记者来到现场时,十几名居民正围在楼下议论纷纷。他们多数认为不交维修费是因为房产单位维修方面存在问题。两名房产物业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收维修费,三两个居民在交费。工作人员王先生说,该楼都是个人产权的房子,按规定居民应当交纳每月每平方米0.1元的维修费,但是有些居民并没有交费,最长的甚至欠费7年。为了让居民交费,不得已把电掐了。

  不欠费居民跟着“吃瓜落儿”

  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并不欠维修费,但是也被掐了电。结果导致从17日上午至18日,家中电器全成了摆设,冰箱里的食物都融化了。刘女士的丈夫拿来维修费收据给房产工作人员看,对方表示可能是搞错了,马上会恢复供电。至于刘女士因停电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要研究后再定。

  此做法无法律依据

  鞍山市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称,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公房欠房费,房产单位可收回房子。在居民不交出房子的情况下,房产单位掐电可以说得通。但是深沟寺1034栋都是个人产权房,房产单位掐电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对无故欠缴各种费用(含物业费)的居民,房产单位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首席记者 韩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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