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54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总工会和长沙市地税局联合宣布,从现在开始,企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包括以前年度欠缴的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以确保工会经费应收尽收,保障广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两部门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长沙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尚未建立工会但已开业投产或成立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各级工会组织拨
缴,并由市地税机关代收。地税机关按此计算基数全额收缴工会经费,并由上级工会按上述基数将其中的60%返还该单位,从而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收以后,企事业单位逾期未拨缴或者少拨缴工会经费的,按照相关规定,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截留、挪用经费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拒不缴纳经费的单位,依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习生柴伶俐记者 李柯夫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