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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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5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总工会和长沙市地税局联合宣布,从现在开始,企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包括以前年度欠缴的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以确保工会经费应收尽收,保障广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两部门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长沙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尚未建立工会但已开业投产或成立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各级工会组织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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