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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预报经济环境晴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8:08 潇湘晨报
监测点预报经济环境晴雨(图)
株洲市优化办投诉台的工作人员正在倾听有关企业的投诉

  本报讯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报名工作昨日截止,株洲市优化办将从已经报名的近100家企业、项目中选择50家作为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今后,这50个监测点将成为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为了突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重点,扶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提供定人、定点、前置服务,株洲市决定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

  《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的企业,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同时聘为“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义务监督员”,由该市优化办授牌(发证)并在媒体上公布。监测点享有投诉优先受理权、投诉优先办理权、求助优先解答权、拒绝检查权。对拒绝填写《部门收费检查登记卡》的检查人员,监测点可以拒绝检查,并有权提请株洲市优化办进行协调。

  监测点实行“定点监测,定人联络,定时监控,前置服务”,有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拉赞助,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索、拿、卡、要”,在测评单位报销个人开支发票等方面的问题,都属于监测内容之列。

  株洲市优化办制订的监测点制度和考核办法,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可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时挂牌,定人服务。

  对同一部门在监测点的监测中同一不良行为出现两次以上的;违反《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且问题严重的,给予黄牌警告。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由市优化办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报同级党委、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一把手免职处理,或由本人引咎辞职,直接责任人由单位给予辞退处理。

  记者 王兴夏 文/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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