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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次接受感谢费5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8:10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中国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建军因犯受贿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其受贿赃款人民币5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昨日,该判决书正式生效。

  现年44岁的李建军,1997年5月13日经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南方公司)委派,担任中国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摩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9月20日,李又调回南方公司担任经营管理部部长。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4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1999年的一天,李建军利用担任南摩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安排公司支付株洲市锦云实业有限公司摩托车配件厂部分货款后,在其办公室内收受该厂厂长刘某送来的感谢费人民币1万元。同年的又一次,他在家中收受浏阳市永安湘德冶炼厂厂长蒋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2000年的一天,他又收受蒋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2000年5月15日至2002年1月7日期间,李安排公司帮浙江省玉环摩托车配件厂办理了以摩托车发动机抵偿货款的手续后,先后数次收受该厂经理黄某所送的感谢费17.5万元。2002年的一天,株洲市建筑防水材料厂业务员张某为能承揽南摩公司厂房的防水工程,找到李建军要求帮忙。李答应后,张某送给李感谢费1万元。在南摩公司防水工程竣工后,2003年底的一天晚上,张某又送给李感谢费人民币4万元。

  2003年7月,广西凭祥市外贸经济贸易公司副经理李继红要求李建军帮忙退还公司支付给南摩公司的预付款26万元。李建军退还25万元预付款后,个人收受对方的感谢费8万元。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期间,李建军在代表南方公司处置旧设备过程中,分3次收受湖南省长沙坤元机床设备调剂部经理葛某送来的感谢费2.5万元。2004年底,李建军代表南方公司处置株洲南方加油站过程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公司(简称石化公司)为购得该加油站,遂通过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大兴机械厂(简称大兴机械厂)作为中介方购买加油站。后大兴机械厂厂长刘某找到李建军帮忙,并于2005年1月6日至10日分数次通过银行存入感谢费15万元。2005年3月,李建军代表南方公司与石化公司签订了株洲南方加油站转让协议书。记者王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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