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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燃气车送保险引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07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骋)华东政法学院教师祁先生在广告上看到“买永久燃气助力车送三重保险”,于是买了一辆永久燃气助力车,不料拿到的是一份售后服务凭证,而非保险单。于是他将永久股份公司和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一。黄浦区法院昨天开庭审理此案。

  祁先生诉称,去年8月,他买了一辆永久燃气助力车,因为当时永久公司在广告上写明
:赠交通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三重保险,并注明这些险种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承保。

  但祁先生购车后并没有拿到“人保”的三张保险单,而是环亚公司向消费者发放的售后服务凭证,上面有三项保险的保险条款。祁先生认为永久公司的三项保险承诺是一种虚假保险,构成了对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要求退一赔一。

  永久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该公司委托环亚公司向“人保”投保,之后由于“人保”内部的原因而使环亚公司改投平安保险公司,这一变化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实际损失。环亚公司认为,广告中承诺的三项保险是保险利益,并不需要把保险单交给消费者,消费者利益受损可以向永久公司提出理赔,由公司给付赔偿金。

  对于两公司的答辩,祁先生不认可。他认为,保险利益对消费者来说只能体现为售后服务,而不是赠送三项保险,因为公司投保受益人是公司而不是消费者。消费者实际没有得到保险单,这也是一种损失。

  送保险利益究竟是赠送保险还是一种售后服务,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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