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掌管钱 卷走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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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3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蔡光华 刘亚文 记者 苗颖) 宋某受聘临时管理钱物,却携公款9万余元逃跑。19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其批准逮捕。 41岁的宋某是辽宁省辽阳市人。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004年4月下旬,宋与其同居的妇女李某(在逃)来到长春。
5月初,二人在长春市某劳务市场以夫妻名义被吉林省某公司聘用,宋为工地更夫,李为仓库保管员。后来,公司领导指定宋负责将单位的一些设备和废钢铁卖掉,钱存入银行,由宋负责管理存折,按公司领导批示提取现金使用。 同年11月2日,宋与李预谋后,将单位存折上剩余的6.99万元钱取出后,连同处理钢铁的现金2.3万元一起带走逃跑。公安机关接到单位报案后,经过侦查,今年7月2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将宋抓获归案。(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