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被提储户告银行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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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19 南京报业网 | |||||||||
实习记者叶子青【金陵晚报报道】工程保证款存在银行内,本约定在收到工程开工通知书后,银行才能将这笔钱划给工程发包方。但就在存款存入银行的第二天,这笔钱就被银行支取给了对方。承包方认为银行存在严重过失,遂将银行告上法院。常州公司经理张云(化名)告诉记者,公司主营园林绿化工程,行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要预交工程保证金。自己当时为了能够尽快接到工程,于2004年4月7日,个人借款36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存入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瑞金路支行。当时出于对行长杨某的信任,便将存单、密码以及身份证复
新闻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63号)《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编辑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