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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指定书”管住“危险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27 江南晚报

  本报讯“你的亲属某某是我社区辖区内的居民,近期来,他的语言、民事行为极为反常……你是他的法定监护人,你应尽义务对他的民事行为进行监护……”不久前,锡城金星街道翠园社居委,向一名居民的亲属发出了这样一份“监护人指定书。”这项新型精神病人管理办法,已经得到无锡市司法局的肯定,并拟推广。

  近年来,精神病人伤害他人、自杀的事件屡有发生。金星街道对此更有血的教训:20
00年,中桥二村一名长期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从医院出走后,回到住处,突然持刀将自己所住大楼中8人刺伤,自己最后被警方击毙,一时震惊全城。金星街道司法所在深入地排查摸底后发现,该区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智障患者竟有109名之多,其中许多是侵犯型病人,一旦发病,发生惨剧性的可能很大。如何落实对他们的监护责任,防止危险再度发生呢?司法所的同志经过反复研究决定以“监护人指定书”的形式,敦促那些不愿意管理自己精神病亲属的人,让他们明白监护自己的亲人是法定的义务,一旦发生后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他们以社居委名义,陆续向辖区内16名可能“出事”、又缺少监护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发出了“指定书”。

  上个月,翠园社区一名精神病人,在病情长期稳定后又出现了辱骂邻居、敲砸玻璃的行为,派出所多次干预也难以制止。社居委经多方联系,与他的6个兄弟姐妹都建立了联系,并明确告知两名住在外地的姐妹。这名病人的兄弟姐妹们明白了利害后进行了分工,轮流对他进行陪护,监督他按时服药,使之24小时处于监管之下。金星街道的“指定书”实施2年多来,再也没有发生过精神病人意外伤人事件。(益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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