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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调查成离婚公司主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05 国际先驱导报

  由于面对的是中高收入人群,他们中的许多人离婚的原因大都是一方有外遇,所以婚外情调查成为许多离婚公司的主业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记者武学华报道  在深圳市中心的一座写字楼里,王伟志的离婚公司开张已经半年多,他这里只有八个人,除了四个离婚律师,两位心理咨询师外,还找来了两位从内地警察系统跳槽而来的调查人员。

  王伟志跟两位调查人员的关系很好,笑称这两位是自己的守护神,“缺了他们不行啊,没有证据就没有办法为客户在离婚的时候争取到好的判决。”

  法律困境

  在新婚姻法增加了“

离婚过错赔偿原则”后,来到王伟志公司要求调查外遇,并且提供离婚服务的人越来越多。因为新婚姻法的这个原则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同时也规定了要求无过错方必须出示确切证据。

  证据怎么来,只能通过调查。“我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调查,所以只好委托他们。我总不能去找110吧?”吴女士住在深圳高新区的高尚住宅区,丈夫是一家高新企业的老总,自己则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近年来,吴女士感觉夫妻感情一天不如一天,经过分析,她认为丈夫已经有了外遇,随即要求离婚。为了为自己争取利益,吴女士想来想去,来到离婚公司要求帮助调查取证,进而进行离婚诉讼。

  对于吴女士的要求,王伟志找来了周敏心,但他再三叮嘱吴女士,告诉她将来的证据一定要说是自己获取的,别说是离婚公司帮忙搞的。因为目前在中国,所谓的“私人侦探”并不是一个合法的行业。

  在周敏心走前,王伟志还交待他,一定要在公共场合拍摄录像或者照片。因为法律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证据”。这个法规的出台虽然推翻了以前关于偷拍偷录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周敏心私人侦探的身份首先就不合法,而他如果在私人场合拍摄他人的录像,则有可能侵犯个人的隐私权。所以王伟志异常小心谨慎。

  王伟志的细心叮嘱反映了中国的现实矛盾。一方面,调查权仍作为司法部门的基本权力具有独享性,但是民事案件中原告举证的需求使得调查公司确实成为许多人的必须。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就认为:“这个需要可以说是合理合法的,政府不可能充分的满足,政府要花纳税人的钱,它不可能为某些个别人特殊需要去出动警察。比如现在什么事都打110,那不正常的,有些是要拒绝,那怎么办,你就得要找市场。”

  调查取证

  周敏心要做的工作就是在公共场合帮助吴女士拍到其丈夫与别人亲热的证据。“这很难,许多人在偷情的时候非常谨慎,大都选取一些隐秘的地方,而那些地方我是不能去的。”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此后几天,周敏心带着录像设备,开着车全城乱转,跟踪吴女士的丈夫。“早上五点起床,因为他老公非常努力,六点多就到公司上班了,但他一般下班比较早,下午两三点钟有时候就开始跟客户出去喝茶什么的,所以只能全天盯着。”

  经过了五天的跟踪,第五天晚上,周敏心终于看见吴女士的丈夫带着一个年轻女性上了自己的车,“一路跟踪到郊区,他们二人停在了一片阴暗的角落,开始在车内亲热,我怕靠得太近被人发现,太远又拍不到,特别着急,手心一直在出汗。”周敏心随后走出自己的车子,在附近找了一个制高点,战战兢兢地拍了5分钟后,赶紧开车离去。

  五天的时间挣了几千元,周敏心非常高兴。他来自河南,在这家公司上班已经半年,出身于警察系统的他过去是个刑警,现在则是一个计件工,每件活干完,他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老板分成。但是当记者问他具体的收入情况时,周敏心憨厚地予以拒绝:“老板说这是商业机密,不能随便对人讲。”

  半年的时间,周敏心说他大部分都在进行外遇调查,实际上就是一个私人侦探,只不过他们公司还能接下去为客户进行离婚诉讼。

  王伟志也肯定了周敏心的说法。他向记者解释说,深圳这个地方本来就是全国私人侦探最多的地方,比较发达,家庭纠纷自然就多。由于他的公司主要针对中高收入,特别是高收入人群,而这些人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往往是因为丈夫或者妻子有外遇,所以外遇调查成为公司主业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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