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损的国旗请及时更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13 温州都市报 | |||||||||
李国胜 市民读者王先生来电:市区西进城口104国道附近个别企事业单位楼顶的国旗污损不堪,影响国旗的威严及市容。 市行政执法局双屿中队反馈:经巡查,发现此处确实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存在国旗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庆节将近,提醒各企事业等单位及时地清理更换污损的国旗,并做好国旗的护卫工作。李国胜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