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名高校学生群殴学弟致一人被迫跳楼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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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34 燕赵都市报 | |||||||||
日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10名少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这10名少年中,有9人来自河北省某技术学院土木系02级。他们集体殴打低年级学生,造成一名学生死亡,数人受伤(《燕赵都市报》去年6月17日曾予以报道)。 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15日23时,据审理查明,当时,河北省某技术学院土木系02级学生于某在男生宿舍走廊拦住低年级学生夏某要钱,夏某未带,于某强行让其回宿舍拿,夏某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审理认为,于某等十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重伤、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年,其他几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后,有被告人上诉,中级法院审理后,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据主审法官讲,近几年,学生犯罪的案件屡有发生,但像河北省某技术学院这样30余名学生参与殴打事件,造成的后果如此严重,并有10名被告人被判刑的案件,实属罕见。法官呼吁学校加强管理和法制教育。 (记者 吴艳霞 通讯员 梁连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