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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等四城市成为首批中加法律援助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7: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9月20日消息(记者周羽、实习生胡蔚瑶) 由中国政府与加拿大国际发展署联合签署的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于近期在江西省全面启动,宜春市被选定为实施这个项目的城市之一,这也是江西省惟一授予示范点的城市。

  据了解,这个项目经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委托加拿大律师学会、ABM公司设立执行机构,在中国四个省各选定一个示范点,即长沙、贵阳、柳州、宜春四个城市作为首批援助对象,
宜春是代表江西省被选定的惟一示范点,其范围包括所辖的10个县(市、区)。此项目计划自2005年起,在3年时间内由加拿大提供17.5万加元(约合人民币120万元),主要用于四城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和社区,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资助,开展法律宣传,组织技能培训,提供办案经费等。同时规定,当地政府必须按援助资金的1:1比例提供配套资金,以促进政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和让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并严格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近期,宜春市以及各县(市、区)已做好启动前期工作,援助款和政府配套资金都已按时拨付到位。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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