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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立法“护卫”始皇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6:0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彪)国际古遗址理事会第15次大会即将在西安召开。而我省制定的首部帝王陵保护单项法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10月1日起也将实施。从这一天起,秦始皇陵保护正式迈入法治时代。

  昨日,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工委、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建设厅、省法制办、省文物局等部门联合举行的宣传贯彻该条例座谈会上,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该
条例的意义。

  据了解,该条例是我国为保护秦始皇陵(含兵马俑坑)遗址设立的一部专项立法。这是陕西省制定的首部帝王陵保护单项法规,它的实施不仅为秦陵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标志着陕西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文物局副局长赵荣表示,陕西有3万多处遗址,其中大遗址占了1/2,大遗址面临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的局面,怎样保护好这些大遗址是个重要的问题。专家认为,该法规用法律形式明确了国有性质,解决了保护范围的分歧问题,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了秦陵保护的管理机构,以法规的形式明确门票收入和事业性收入必须用于文物保护等问题,使得文物保护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这次秦陵立法的实施为今后有效保护大遗址做出了榜样。省上参照秦陵立法的经验和做法已经开始着手陕西新的文物保护法规的修订工作,也对以后大型遗址公园的建设、管理提供借鉴和标准。

  与会专家同时表示,如何落实好该法规,向每年达数百万的游人讲解该法规是很重要的。专家们认为,ICOMOS第15届大会即将召开,秦陵是近百专家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必去的地方,秦陵立法生效对本次会议来说很及时也非常重要。因此,保护条例中所涉及的一些细节性问题要落实,如条例中牵涉的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问题、如何提高导游素质宣传条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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