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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将禁用实心黏土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6:57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9月20日讯(记者尹玉涛)记者今天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出台的《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将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瓦)。

  据悉,今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鼓励、限制或者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技术与产品目录。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实心黏土砖(瓦)生产线,现有
实心黏土砖(瓦)生产企业应当逐步限产、转产或关闭,其取土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按照要求,从11月1日起,在我省设市城市的规划区范围内,将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瓦);县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瓦);在其他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8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瓦)。在农民自建住房等农村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逐步减少使用实心黏土砖(瓦)。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超过限时期限使用实心黏土砖(瓦)的,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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